浙江省文化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浙江省入选第一批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项目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8-06-21    信息来源:浙江省文化厅    浏览次数:1730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第一批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的通知》(文旅非遗发〔2018〕12号),我省共有8个类别22个项目入围。现就贯彻落实两部委文件精神,推动我省传统工艺发展,持续推进文化浙江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 研究制订振兴措施

列入第一批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的项目,是传承基础较好、具备一定发展前景的示范项目,请各市、有关县(市、区)文化、经信部门在贯彻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过程中加强协作、主动作为,充分发挥我省入选项目的带动作用,结合实际情况,逐项研究制订本地区振兴措施。

二、 建立我省传统工艺振兴目录

根据省文化厅、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实施意见》,我省将组织制定浙江省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另行发文),分类推动我省传统工艺振兴。

三、 加强传统工艺传承人队伍建设

落实我省“万人计划”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工作,选好、用好浙江省传统工艺美术领军人才。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培训,不断加强传承人的能力建设。鼓励、支持从事传统工艺美术研究、生产的单位加强对传统工艺美术人才的培养,鼓励工艺美术大师和代表性传承人带徒学艺,推动我省传统工艺的传承发展。

四、 搭建传统工艺传承人对话交流和宣传展示平台

开展“对话传承人”活动,举办第十届浙江?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暨杭州工艺周、第二届中国-中东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级论坛,支持各市、县(市、区)开展传统工艺振兴活动,进一步促进我省传统工艺的理论建设、研究交流、产品推介和市场拓展。

请各市文广新局负责汇总所辖县(市、区)列入国家振兴目录项目的振兴措施,于7月10日前报省文化厅备案,同时抄送省经信委。各地贯彻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或有好的经验做法,请及时与省文化厅非遗处、省经信委轻纺办联系。


上一篇: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大力振兴贫困地区传统工艺助力精准扶贫的通知 下一篇: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公布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顶部